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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 年环卫管理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 年环卫管理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细化,制定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认真落实, 圆满完成 2019 年环卫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2019 年环卫管理工作重点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19 年 3 月 18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标找差、问题导向,坚持一流标准、精品意识,集中精力抓好“垃圾分类、环卫保洁、环境整治、城乡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质,让城市更加整洁、优美,为建设“宜居宜业、彰显特色的美丽古都”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实现小区、单位、行政村垃圾分类全覆盖,示范小区居民参与率达到70%以上,农户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指标经省考核认定达到71%以上,其中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7%,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率达到25%。

(二深入推进环卫保洁精细化。进一步完善“目标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信息体系”四大体系,在精细化管理、精细化保洁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保洁和管理水平;提升数字管理平台运行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垃圾中转、处理设施视频监控达到100%,垃圾运输(生活垃圾、粪便、餐厨、厨余)和机械化作业车辆GPS管理达到100%;2019年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郊区、园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道路整洁优良率达到90%以上。

(三全面开展环卫重难点问题整治。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卫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全面排查公厕、中转站污水排放情况,推动规范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排水许可证办理率力争达到90%;开展背街小巷、环卫车辆、垃圾收集、果皮箱(分类箱)维护、中心片区提升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不断健全完善“五有”工作机制和镇村公共设施维护运行机制,健全量化考核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初步形成“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全面淘汰非密闭垃圾收集车,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三、重点任务

重点做好以下 10 项工作:

1、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各区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各区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示范小区居民参与率达到70%;不断规范垃圾分类收运,推行“公交化”分类收运和大件垃圾预约收运模式,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初步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并规范管理;建设完善分类收运设施,主城六区每个街道设置1个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站,进行分拣、暂存、转运,开展废旧物品交易,进一步提升区级垃圾分类贮存分拣中心机械化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跟着垃圾去旅行”等活动,组织学生、市民现场体验垃圾分类和分类处理;建立垃圾分类红黑榜制度,定期公布垃圾分类先进和后进单位,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2、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强化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农户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继续推进农户粗分+保洁员定时上门分类收运方式;建立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固定、流动回收网络,实现街镇有固定回收站,村有固定或流动回收点;全部淘汰非密闭垃圾收集车,分类收运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联系方式等服务事项在每个村公示;完成“一街(镇)两站”布局,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废弃物规范处理、达标排放;栖霞区继续巩固提高八卦洲街道垃圾分类试点成效,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各打造两个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同时,各打造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基本实现“人人知晓分类,家家准确分类”,每个区打造一条垃圾分类教育科普线路。

3、强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理。主城六区餐厨废弃物处理率在原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升8%,其他区分别增加10%以上。加快建设餐厨(果蔬)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在200人以上有条件的机关、高校等单位设置小型餐厨处理机,在农贸市场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处置设施;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区就地就近处理能力新增不小于500公斤/日;三季度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一阶段)投入运行,四季度溧水区、高淳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开工建设栖霞、六合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江南餐厨处理厂一期选址立项。继续开展餐厨废弃物应急收运,扩大统一收运范围;设置餐厨废弃物中转站,通过设施设备改造,餐厨废弃物“干湿分离、油水分离”后再转运。

     4、高标准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严格落实年度机械化清扫任务,按照定额标准配备作业车辆,合理制定作业计划,提升作业质量;对标“路见本色”的标准和杭州作为全国最清洁城市的做法,在强化主次干道机扫的基础上,推广使用小型机械作业车辆,新增不少于100台,作业区域向背街小巷、慢车道、人行道延伸,规范作业流程,强化作业安全,提升作业标准;所有作业车辆安装GPS并纳入信息系统,有条件的加装视频监控进行统一管理;推广使用新型抑尘车,高温及重污染天气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频次,作业覆盖100条主次干道。2019年底,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郊(园)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5、深入推进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保洁工作精细化管理内容,完善绩效考评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办法;各区(园区)建立完善检查考核、绩效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周检查,月通报”制度;优化创新清扫保洁方式,在中心片区加大小型清扫保洁机具投入,广泛开展“水扫”作业;依托数字环卫和公厕信息化系统,在公厕、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安装摄像头,实现环卫管理与市级平台的联网互通,中转站、处理设施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完好率90%,每个中转站不少于2个摄像头(至少含1个高清);继续督促各区开展环卫问题有奖举报活动,开发APP,发布二维码,邀请广大市民对日常生活中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举报;加强一线人员智能手环或其他智能电子产品配备,并实施分类管理;8月底各区(园区)完成保洁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自查,9月份组织验收。

6、进一步提升规范化作业水平。修订完善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编发环卫管理工作手册,广泛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干部管理水平;督促各区(园区)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推行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市级竞赛和参加省级竞赛,提升机械化作业质量和激发职工爱岗敬业热情;进一步规范公厕、中转站、环卫车辆等污水排放行为,严查向雨水口、雨水管网、河道违法排污;规范公厕、中转站申请暂停开放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公厕、中转站正常开放要达到90%以上;加强生活垃圾运输车管理,开展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做到车容整洁,密闭化运输,清洁化作业,所有作业车辆安装GPS并纳入信息系统,确保新增、更新的小型专用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指导生废中心加快完善南京市生活废弃物处置综合监管系统,所有的视频监控都要接入平台,强化信息管理;继续开展公厕维护、粪便清运等定额研究,完善环卫定额体系。

     7、着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卫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各街(镇)负责对长江南京段沿线周边非法堆放、填埋(掩埋)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渣土进行排查,城管局负责对环卫系统内的小型垃圾中转站、公厕污水排放情况排查,一般性问题即查即改,重点问题9月份完成整治;组织开展中心片区、窗口地区环卫保洁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公厕保洁、道路清扫、分类收运、精细保洁、考核管理,创新保洁和管理方式,提升夫子庙、新街口、南湖、玄武湖、宁海路、南站等核心地区形象,打造城市名片;持续改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指导各区结合垃圾分类,通过中转站垃圾限量、分流、取缔和加大直运力量等方式,减少城区中转站扰民现象;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8、积极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江北新区6座、雨花台区4座、栖霞区5座、江宁区170座、溧水区80座、高淳区200座、浦口区50座、六合区55座),巩固厕所革命已有建设成果,指导各区建立健全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建成、管好”;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机制,修订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开展农村中转站和公厕的设施普查和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突出示范引领,适时召开农村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配合开展南京市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进行生活垃圾鉴别分类和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进一步美化镇村环境。

9、着力推进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引入竞争机制,指导各区开展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修订环卫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指导各区建立环卫行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积极做好监管对象名录汇集和信用承诺书的签订工作,逐步实现全入网、全覆盖;督促各区(园区)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等行政管理领域中,使用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信用查询报告或信用审查报告要全覆盖;普及在招投标文书中使用信用分值和在重要领域、重大事项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督促各区开展诚信宣传或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扬诚信先进典型,加大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舆论氛围。

      10、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督促各区严格落实《关于改善和提高环卫职工待遇的指导意见》(宁城管字〔2016〕7号)相关要求,规范用工,按规定发放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加班工资、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高温费等津贴;按规定用工,一线作业人员不得使用超龄人员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日;督促各区着力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一线环卫职工月基础工资不得低于2400元,设立绩效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300元,环卫职工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不断完善“安康驿站”和“爱心驿点”建设,持续开展“暖冬计划”和“送清凉、送温暖活动”,激发环卫职工工作热情;各区(园区)每年10月份要评选不少于辖区环卫职工人数8%的城市美容师,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继续组织开展“南京环卫工人日”活动,呼吁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爱环卫,理解支持环卫”;配合市总工会开展“南京工匠(机扫工)”选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