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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执行夏秋季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规定的通知

各区(园区)城管局、各环卫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近期天气情况和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相关规定,经研究,从3月13日起恢复执行夏秋季作业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迅速调整机械化作业计划和安排,确保管理和作业安排到位、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作业时间,早班作业必须在7点前全部结束,注意优化调整作业时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作业规定,并严格落实;四是各区(园区)城管局及有关单位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机械化清扫任务落到实处。

附: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规定(夏秋季)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3月11日

20190311关于恢复执行夏秋季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规定的通知-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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